常益长铁路运维工器具及备品备件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汽车)招标公告(招标编号:WZ-2022-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益长铁路运维工器具及备品备件经《怀邵衡铁路公司关于委托采购常益长项目备品备件、工器具的函》(常益长物设函〔2021〕99 号)的委托要求,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统计部下达了《关于下达常益长铁路运维工器具及备品备件专项采购计划的函》(计函[2022]18号)专项采购计划。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项目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业主为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本项目汽车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新建常益长铁路自常德市常德站引出,至汉寿、桃江、益阳、宁乡至长沙市,引入长沙西站。正线全长157.314公里,设站5座。另设本线与长株潭城际铁路联络线及长沙西动车运用所。项目总投资277.27亿元,建设工期4年。
2.2招标内容:详情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详情请见招标公告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针对本项目仅能给予一个代理商出具授权函。
4.诚信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
7月
21 日
9时至
2022年
7 月
25 日
16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相关信息录入登记,登记成功并经确认后,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号(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不接受个人汇款),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标段号。并把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 crmscgz03@,此为招标文件下载确认的重要依据。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 号:7005007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招标文件发票获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
5.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4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招标人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的规定,对其进行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
7月
21日 9 时00分至2022年
8月
17 日 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8月
17日10时00分。
6.2开标时间:2022年
8月
17日10时00分。
6.3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如果电子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4需同时递交投标保函原件及含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等资料,递交时间为:2022年
8月
17日9 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
8月
17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78.联系方式招标人: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中山一路151号邮编:
510088联系人:
陈工电话:
020-61321758传真:
/电子邮件:
chenlieping09@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邮编:
510080联系人:
刘工(投标登记联系人)、林工(业务联系人)电话:
13600487989、18127447600电子邮件:
crmscgz2019@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
2022年
7月
20日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备注
|
1
|
1包件
|
日常巡视和应急故障抢修车
|
/
|
辆
|
4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授权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汽车销售授权证书,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或授权经销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
2.产品公告要求:所参与投标的车辆必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公告。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及相应的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9-2020年)或(2020-2021年)经具备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产品的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满足上述“供货业绩”要求的业绩中的买方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OEM产品。负责办理投标产品车辆号牌入户(交货地点所在城市)的相关手续,生产商在使用地区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
|
|
2
|
电力工程车
|
/
|
辆
|
8
|
|
3
|
2包件
|
工程车
|
/
|
辆
|
19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授权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汽车销售授权证书,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或授权经销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
2.产品公告要求:所参与投标的车辆必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公告。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及相应的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9-2020年)或(2020-2021年)经具备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产品的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满足上述“供货业绩”要求的业绩中的买方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OEM产品。负责办理投标产品车辆号牌入户(交货地点所在城市)的相关手续,生产商在使用地区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
|
|
4
|
工程车(皮卡5座带箱)
|
/
|
辆
|
1
|
|
5
|
维修工程汽车
|
/
|
辆
|
1
|
|
6
|
维修工程汽车
|
/
|
辆
|
1
|
|
7
|
维修工程汽车
|
/
|
辆
|
1
|
|
8
|
维修工程汽车
|
/
|
辆
|
1
|
|
9
|
3包件
|
工程车(10座客货两用)
|
/
|
辆
|
6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授权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汽车销售授权证书,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或授权经销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
2.产品公告要求:所参与投标的车辆必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公告。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及相应的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9-2020年)或(2020-2021年)经具备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产品的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满足上述“供货业绩”要求的业绩中的买方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OEM产品。负责办理投标产品车辆号牌入户(交货地点所在城市)的相关手续,生产商在使用地区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
|
|
10
|
厢式双排货车
|
/
|
辆
|
2
|
|
11
|
厢式双排货车
|
/
|
辆
|
2
|
|
12
|
小型客货两用车
|
/
|
辆
|
6
|
|
13
|
生产抢修指挥车(5人)
|
/
|
辆
|
2
|
|
14
|
生产抢修指挥车
|
/
|
辆
|
2
|
|
15
|
生产抢修指挥车
|
/
|
辆
|
1
|
|
16
|
应急抢修车
|
/
|
辆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