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第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货物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货物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第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包2(第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