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昭觉县俄尔镇、哈甘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作出以下调整说明,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以本次补遗为准:
1、第一章招标公告3.1.2业绩要求中“近3年(一般限定在 5 年以内)已完成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已通过竣工最终验收的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业绩(不含矿山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生态修复类项目),且合同金额不低于450万元。须附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指定媒介,如四川省公共资源网、四川建设网等媒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络查询截图件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最终验收意见书(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须加盖单位公章)。”变更为“近3年(一般限定在 5 年以内)已完成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已通过竣工最终验收的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业绩(不含矿山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生态修复类项目),且合同金额不低于420万元。须附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指定媒介,如四川省公共资源网、四川建设网等媒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络查询截图件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最终验收意见书(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须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保持不变,请各投标人参照执行。特此说明!
招标人:昭觉县自然资源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22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