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BC-TA施招字(2022)第001号
双溪片区旧324国道旁配套绿化工程(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溪片区旧324国道旁配套绿化工程已由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双溪片区旧324国道旁配套绿化工程投资概算的复函(同发投[2022]函196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厦门同安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同安区施工企业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厦门市同安区 。
2.2 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22年 08 月 。
2.3 招标项目类型: 市政公用工程 。
2.4 招标项目规模、范围、标段划分:项目位于厦门市同安区双溪片区旧324国道旁,北邻环城南路、西邻碧溪路、东临石浔路,南临宝龙商业住宅地块,以双溪大道为界划分为A1-1及A1-2两块,占地面积1319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新建园路及绿化种植等。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概算总投资373.4万元,其中建安费305.65万元。具体详见本招标项目对应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5 合同估算价: 本工程发包价 253 万元。
2.6 计划工期: 80 日历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同安区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业企业。各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局发布的2022年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级必须为BB+及以上级别。
3.2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同类工程经验业绩: / 。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执业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暂不填报,待中标后,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并报招标人同意。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合格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3.7 其它: 施工招标文件(小项目施工简易招投标法)-2017年02月版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均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
4.2 统一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22年8月 1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均可到福建煜博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朝元路田中央里47-1〕购买。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将用电子文档方式提供,不采用现场购买方式,请各投标单位购买前先联系:小周(联系电话:0592-7772218),我们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8 月 18 日 上 午 09 时 00 分,开标地点:厦门市同安区建设综合事务中心(同安区环城中路新西桥头造价楼办公楼二楼大厅接收)。
5.2 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建议投标人尽量采用第(1)种方式递交:
(1)邮寄方式递交:邮寄地址:福建煜博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区朝元路田中央里47-1〕;收件人:小周;联系方式:0592-7772218;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达招标代理机构处,逾期未寄达视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现场递交:招标代理机构将派人在2022年8 月18日上午08时00分到09时00分,在厦门市同安区建设综合事务中心(同安区环城中路新西桥头造价楼办公楼二楼大厅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厦门市同安区政府网(网址: style="font-size:12.0pt;mso-bidi-font-size:10.5pt;height:110%;font-family:
宋体;mso-bidi-font-family:宋体;mso-font-kerning:0pt">)上发布。
(七)其他
7.1 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担保金数额为:伍万元人民币(¥50000元 )。
7.2由于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推动本工程有序开标,有效减少人员聚集,经请示相关部门,现对本工程开标作出如下修改:
7.2.1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
7.2.2本工程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场出席开标会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核查投标人的相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内容均作相应修改,投标人应对所递交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7.2.3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发布的为准。
7.3 有关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其他事宜,详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同安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标代理机构:福建煜博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同安区环城东路297号 地 址:厦门市同安区朝元路田中央里47-1
邮 编: 361100 邮 编: 361100
联系人: 林工 联系人: 周工
电 话: 0592-7150135 电 话: 0592-7772218
传 真: 传 真: 0592-777221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ybc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