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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江西段)站后工程(四电)第三批次甲供物资招标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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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江西段)站后工程(四电)第三批次甲供物资招标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2-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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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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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项目名称 |
招标人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
GDJYZ01
|
1
|
棒形腕臂瓷绝缘子
|
QB27.5/12-1400
|
套
|
2789
|
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江西段)站后工程
|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棒形瓷绝缘子须取得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160km/h及以下、300~350km/h)。 3.棒形腕臂瓷绝缘子(QB27.5/12-1400、QB27.5/16-1400)须具有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采信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300~350km/h)。棒形腕臂瓷绝缘子(QBS27.5/12-1400)须具有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采信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160km/h及以下)。 4.投标物资须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或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投标物资须具有设计时速为30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近5年内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客运专线(棒形瓷绝缘子和悬式瓷绝缘子)的应用数量不少于5000套,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6.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3)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 5)“信用中国”( /> 6)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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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棒形腕臂瓷绝缘子
|
QB27.5/16-1400
|
套
|
5300
|
|
3
|
棒形腕臂瓷绝缘子
|
QB27.5/16-1600
|
套
|
6660
|
|
4
|
棒形腕臂瓷绝缘子(双重)
|
QBS27.5/12-1400
|
套
|
255
|
|
5
|
盘形悬式瓷绝缘子(杵头)
|
U70BL
|
片
|
22388
|
|
6
|
盘形悬式瓷绝缘子(耳环)
|
U70BL
|
片
|
674
|
|
7
|
针式绝缘子
|
PL1.4/75C16/195
|
套
|
134
|
|
GDJYZ02
|
1
|
棒形腕臂瓷绝缘子
|
QB27.5/12-1400
|
套
|
193
|
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江西段)站后工程
|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2
|
棒形腕臂瓷绝缘子
|
QB27.5/16-1400
|
套
|
8346
|
|
3
|
盘形悬式瓷绝缘子(杵头)
|
U70BL
|
片
|
14792
|
|
4
|
盘形悬式瓷绝缘子(耳环)
|
U70BL
|
片
|
103
|
|
5
|
针式绝缘子
|
PL1.4/75C16/195
|
套
|
60
|
|
|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项目名称 |
招标人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
GDJYZ03
|
1
|
棒形支柱复合绝缘子
|
FQZ27.5/16-1600
|
套
|
330
|
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江西段)站后工程
|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棒形柱式复合绝缘子须取得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160km/h及以下、300~350km/h)。 3.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FQX27.5/120-1600、FQX27.5/160-1600)、棒形腕臂复合绝缘子须具有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采信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300~350km/h)。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FQXS27.5/120-1600、FQXS27.5/160-1600)须具有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采信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160km/h及以下)。棒形支柱复合绝缘子须具有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采信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 4.投标物资须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现行铁路行业标准、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标准(含标准性技术文件)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或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投标物资须具有设计时速为30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近5年内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客运专线的应用数量不少于5000套,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6.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3)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 5)“信用中国”( /> 6)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
|
2
|
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
|
FQX27.5/120-1600
|
套
|
2484
|
|
3
|
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
|
FQX27.5/160-1600
|
套
|
836
|
|
4
|
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双重)
|
FQXS27.5/120-1600
|
套
|
832
|
|
5
|
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双重)
|
FQXS27.5/160-1600
|
套
|
1072
|
|
6
|
棒形腕臂复合绝缘子
|
FQB27.5/16-1600
|
套
|
912
|
|
GDJYZ04
|
1
|
棒形支柱复合绝缘子
|
FQZ27.5/16-1600
|
套
|
2344
|
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江西段)站后工程
|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2
|
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
|
FQX27.5/120-1600
|
套
|
1774
|
|
3
|
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
|
FQX27.5/160-1600
|
套
|
966
|
|
4
|
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双重)
|
FQXS27.5/120-1600
|
套
|
30
|
|
5
|
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双重)
|
FQXS27.5/160-1600
|
套
|
1098
|
|
6
|
棒形腕臂复合绝缘子
|
FQB27.5/16-1600
|
套
|
2556
|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项目名称 |
招标人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GDWLBJ01
|
1
|
钢平腕臂(含管帽)
|
GA60×5.0(L=1700mm)
|
套
|
9
|
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江西段)站后工程
|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物资(腕臂装置、定位装置、滑轮补偿装置、终端锚固线夹、电连接装置)须取得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160km/h及以下)。 3.投标物资(腕臂装置)须具有有效的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采信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V≤200km/h))。投标物资(定位装置、滑轮补偿装置、中心锚结线夹、终端锚固线夹、电连接线夹)须具有有效的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采信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普速铁路)。投标物资(线岔)须具有有效的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采信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 4.投标物资须具有国家铁路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原“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现行铁道行业标准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和近三年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投标物资(同类)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腕臂装置和定位装置累计应用数量均不少于5000套,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6.投标物资(同类)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滑轮补偿装置累计应用数量不少于400套,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7.投标物资(同类)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中心锚结装置不少于400套、终端锚固线夹不少于800套、电连接线夹不少于5000套,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8.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3)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 5)“信用中国”( /> 6)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
2
|
GA60×5.0(L=1800mm)
|
套
|
27
|
3
|
GA60×5.0(L=2000mm)
|
套
|
14
|
4
|
GA60×5.0(L=2100mm)
|
套
|
10
|
5
|
GA60×5.0(L=2200mm)
|
套
|
35
|
6
|
GA60×5.0(L=2300mm)
|
套
|
166
|
7
|
GA60×5.0(L=2400mm)
|
套
|
85
|
8
|
GA60×5.0(L=2500mm)
|
套
|
50
|
9
|
GA60×5.0(L=2600mm)
|
套
|
107
|
10
|
GA60×5.0(L=2700mm)
|
套
|
34
|
11
|
GA60×5.0(L=2900mm)
|
套
|
189
|
12
|
GA60×5.0(L=3000mm)
|
套
|
60
|
13
|
GA60×10.0(L=3100mm)
|
套
|
17
|
14
|
GA60×10.0(L=3200mm)
|
套
|
69
|
15
|
GA60×10.0(L=3400mm)
|
套
|
14
|
16
|
GA60×10.0(L=3600mm)
|
套
|
11
|
17
|
GA60×10.0(L=3800mm)
|
套
|
90
|
18
|
GA60×10.0(L=4600mm)
|
套
|
8
|
19
|
钢斜腕臂(含管帽)
|
GA60×5.0(L=1900mm)
|
套
|
8
|
20
|
GA60×5.0(L=2000mm)
|
套
|
10
|
21
|
GA60×5.0(L=2100mm)
|
套
|
27
|
22
|
GA60×5.0(L=2300mm)
|
套
|
153
|
23
|
GA60×5.0(L=2400mm)
|
套
|
28
|
24
|
GA60×5.0(L=2500mm)
|
套
|
117
|
25
|
GA60×5.0(L=2600mm)
|
套
|
106
|
26
|
GA60×5.0(L=2700mm)
|
套
|
99
|
27
|
GA60×5.0(L=2800mm)
|
套
|
168
|
28
|
GA60×5.0(L=3000mm)
|
套
|
107
|
29
|
GA60×10.0(L=3200mm)
|
套
|
30
|
30
|
GA60×10.0(L=3400mm)
|
套
|
34
|
31
|
GA60×10.0(L=3600mm)
|
套
|
93
|
32
|
GA60×10.0(L=3800mm)
|
套
|
8
|
33
|
GA60×10.0(L=4800mm)
|
套
|
7
|
34
|
腕臂连接器
|
GA60
|
套
|
995
|
35
|
承力索座
|
GA(单槽)
|
套
|
595
|
36
|
GA(双槽)
|
套
|
400
|
37
|
腕臂支撑
|
GA(L=900mm)
|
套
|
964
|
38
|
支撑连接器
|
GA48
|
套
|
995
|
39
|
支撑连接器
|
GA60
|
套
|
2863
|
40
|
定位管支撑
|
G(L=800mm)
|
套
|
964
|
41
|
限位定位器(含电连接线)
|
AAA(L10)
|
套
|
338
|
42
|
限位定位器(含电连接线)
|
AAA(L11)
|
套
|
15
|
43
|
限位定位器(含电连接线)
|
AAA(L12)
|
套
|
321
|
44
|
限位定位器(含电连接线)
|
AAA(L13)
|
套
|
110
|
45
|
定位支座
|
A
|
套
|
824
|
46
|
定位线夹
|
A
|
套
|
824
|
47
|
吊线固定钩
|
TB/T2075.3-11-2020
|
套
|
784
|
48
|
定位环
|
A
|
套
|
995
|
49
|
定位管(含管帽)
|
TB/T2075.3-7-2020(G48×3.5 L=1200)
|
套
|
78
|
50
|
TB/T2075.3-7-2020(G48×3.5 L=1500)
|
套
|
10
|
51
|
TB/T2075.3-7-2020(G48×3.5 L=2000)
|
套
|
290
|
52
|
TB/T2075.3-7-2020(G48×3.5 L=2500)
|
套
|
241
|
53
|
TB/T2075.3-7-2020(G48×3.5 L=2850)
|
套
|
142
|
54
|
TB/T2075.3-7-2020(G48×3.5 L=3200)
|
套
|
173
|
55
|
TB/T2075.3-7-2020(G48×3.5 L=3550)
|
套
|
45
|
56
|
TB/T2075.3-7-2020(G48×3.5 L=3000)
|
套
|
16
|
57
|
定位管卡子
|
TB/T2075.3-10-2020
|
套
|
398
|
58
|
特型定位器
|
L(L=1380mm)
|
套
|
40
|
59
|
普通型定位器
|
G(L=1200mm)
|
套
|
348
|
60
|
锚支定位卡子
|
B
|
套
|
250
|
61
|
防风拉线固定环(含防风拉线)
|
TB/T2075.3-12-2020
|
套
|
784
|
62
|
滑轮补偿装置
|
H(1:3+1:3)横腹式混凝土支柱
|
套
|
2
|
63
|
滑轮补偿装置
|
H(1:3+1:3)圆钢管柱
|
套
|
36
|
64
|
滑轮补偿装置
|
H(1:3+1:3)H型钢柱
|
套
|
37
|
65
|
接触线中心锚结线夹
|
C
|
套
|
46
|
66
|
双耳楔型接触线终端锚固线夹
|
AJB120
|
套
|
212
|
67
|
双耳楔型接触线终端锚固线夹
|
AJB150
|
套
|
67
|
68
|
双耳楔型接触线终端锚固线夹
|
ACB95
|
套
|
270
|
69
|
双耳楔型接触线终端锚固线夹
|
ACB120
|
套
|
93
|
70
|
接触线电连接线夹(开口2根线)
|
B(120/95型)
|
套
|
766
|
71
|
承力索电连接线夹(开口2根线)
|
B(95/95型)
|
套
|
1023
|
72
|
接触线中心锚结线夹(含钳压管)
|
A
|
套
|
64
|
73
|
接触线中心锚结绳
|
70平方毫米
|
kg
|
384
|
74
|
承力索中心锚结线夹
|
A
|
套
|
192
|
75
|
线岔
|
T
|
套
|
47
|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项目名称 |
招标人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GDCLS01
|
1
|
铜镁合金绞线
|
JTM95
|
吨
|
117.295
|
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江西段)站后工程
|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物资须取得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160km/h及以下、200~250km/h、300~350km/h)。 3.投标物资(JTM95)须具有有效的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采信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160km/h及以下);投标物资(JTMH95)须具有有效的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采信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200~250km/h);投标物资(JTMM120)须具有有效的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采信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300~350km/h)。 4.投标物资须具有国家铁路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原“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现行铁道行业标准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和近三年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投标物资(铜镁类)须具有设计时速为30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近5年内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客运专线的应用数量不少于200吨,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6.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3)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 5)“信用中国”( /> 6)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
2
|
高强铜镁合金绞线
|
JTMH95
|
吨
|
28.918
|
3
|
中强度铜镁合金绞线
|
JTMM120
|
吨
|
623.842
|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项目名称 |
招标人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GDJCX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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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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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锡合金接触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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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S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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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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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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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江西段)站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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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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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物资须取得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200~250km/h、160km/h及以下)。 3.投标物资(CTS120)须具有有效的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采信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160km/h及以下); 投标物资(CTSM120)须具有有效的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采信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200~250km/h)。 4.投标物资须具有国家铁路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原“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现行铁道行业标准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和近三年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投标物资(铜锡类)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的应用数量不少于200吨,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6.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3)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 5)“信用中国”( /> 6)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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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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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强度铜锡合金接触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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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SM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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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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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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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项目名称 |
招标人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GDJCX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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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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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强度铜镁合金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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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MM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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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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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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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江西段)站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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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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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物资须取得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300~350km/h)。 3.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采信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300~350km/h)。 4.投标物资须具有国家铁路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原“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现行铁道行业标准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和近三年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投标物资(铜镁类)须具有设计时速为30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近5年内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客运专线的应用数量不少于300吨,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6.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3)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 5)“信用中国”( /> 6)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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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项目名称 |
招标人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GDHGQ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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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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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压互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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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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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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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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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江西段)站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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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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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物资须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3.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客运专线(不含设计时速200公里客货混跑线路)近5年内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客运专线的应用数量不少于20台(套),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4.电压互感器(110kV及以上)允许外购。 5.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3)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 5)“信用中国”( /> 6)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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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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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流互感器
|
220kV
|
台
|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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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项目名称 |
招标人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GDDLQ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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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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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极SF6断路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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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kV 160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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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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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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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江西段)站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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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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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须满足: (1)投标物资须具有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或国外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2)投标物资须具有设计时速为30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近5年内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的应用数量不少于4台,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3.代理商须满足: (1)近3年平均年营业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30%; (2)持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且制造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3)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4)具有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设备成功销售或服务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4.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3)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 5)“信用中国”( /> 6)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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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项目名称 |
招标人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GDGLKG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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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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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极电动隔离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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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kV 1600A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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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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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江西段)站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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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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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须满足: (1)投标物资(27.5kV网用电动隔离开关)须取得有效的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采信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250km/h及以上); (2)投标物资须具有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或国外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3)投标物资(220kV电动隔离开关)须具有设计时速30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近5年内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的应用数量不少于8套,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4)投标物资(27.5kV网用电动隔离开关)须具有设计时速30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近5年内供货业绩,接触网用电动隔离开关在同一条设计时速30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的应用数量不少于40台(套),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3.代理商须满足: (1)近3年平均年营业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30%; (2)持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且制造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3)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4)具有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设备成功销售或服务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4.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3)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 5)“信用中国”( /> 6)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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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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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极电动隔离开关(接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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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kV
|
台
|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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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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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极电动隔离开关(接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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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5kV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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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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