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20MW光伏EPC和海上风电勘察设计合同业绩各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20MW光伏EPC或海上风电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项目负责人任命文件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任命文件时间必须在项目实施时间,后补无效。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3)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派出各场站值班长或副场长应具有项目所在省份电网公司颁发的调度证书(包括有效期内的临时调度证);
(2)提供拟派运维人员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其中每个场站至少2名运维人员同时持有电工作业证和高处作业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双证人员,并且在证件作业范围和有效期内操作。所提供的电工作业证和高处作业证证件应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20MW光伏EPC和海上风电勘察设计合同业绩各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20MW光伏EPC或海上风电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项目负责人任命文件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任命文件时间必须在项目实施时间,后补无效。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3)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