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业绩要求: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业绩1份,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和对应的用户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服务)范围、合同金额等信息;用户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中未体现合同金额,须在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中体现)】。 | 4、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业绩要求: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业绩1份,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和对应的用户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服务)范围、合同金额等信息;用户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中未体现合同金额,须在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中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