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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交通运输局2022-2023年度法律顾问聘用询价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苏州市交通运输局2022-2023年度法律顾问聘用询价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8-16
详细内容: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交通运输局之委托,对其采购的苏州市交通运输局2022-2023年度法律顾问聘用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苏州市交通运输局2022-2023年度法律顾问聘用



第一标段:立法、征求意见、法制审核等工作;



第二标段:合同审核、普法等工作;



第三标段:执法监督、案卷评查等工作;



(二)采购预算:每个标段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



(三)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响应单位须为有执业许可证并且按司法行政机关要求进行年审的律师事务所。



备注:本次采购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允许一个响应单位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一个响应单位最多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成交,成交标段按标段号顺序。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



二、采购要求:



(一)服务要求



第一标段:立法、征求意见等工作:



  • 配合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对各类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回复,确保回复及时性、有效性;





  • 配合做好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研究工作;





  • 配合做好各类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审查、文件起草过程中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及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 派常驻律师每周固定值班一天;





  • 选派有执业资格证书的律师不少于3人(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信息、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组成法律顾问团队,及时提供各类服务;





  • 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标段:合同审核、普法等工作:



  • 配合做好各类合同审核,及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 配合做好相关法律宣讲、法律培训工作;





  • 配合做好各类新出台法律、法规的解读工作;





  • 派常驻律师每周固定值班一天;





  • 选派有资质的律师不少于3人(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信息、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组成法律顾问团队,及时提供各类服务;





  • 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标段:执法监督、案卷评查等工作:



  • 配合做好执法监督工作,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内容进行检查;





  • 参与案卷评查,及时对案卷提出问题和建议,提供法律意见;





  • 做好涉及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各类诉讼、复议、信访、检察建议案件的研究讨论工作;





  • 派常驻律师每周固定值班一天;





  • 选派有资质的律师不少于3人(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信息、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组成法律顾问团队,及时提供各类服务;





  • 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安全



成交单位在项目服务期间应制定项目安全实施管理措施,并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要求,成交单位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因管理不当、维护措施不当等因素或不按安全管理要求,造成人员安全或财产损失事故的,其责任均由成交单位承担,采购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项目保密要求



1、成交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需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不以任何形式将收集的所有资料、数据等进行泄漏、传播;



2、项目服务人员需签署相关保密协议,承担工作中接触相关内容的保密义务;



3、项目成果最终所有权属采购单位,在项目完成时成交单位必须全部移交;



4、成交单位须维护项目服务成果,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5、以上保密规定如有违反,采购单位有权追究成交单位相关法律责任。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响应报价文件组成及其他说明:



(一)询价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询价响应报价文件组成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授权)



(3)响应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



(4)服务方案



(5)服务偏离表



(6)人员信息表



(7)询价响应函(见附件)



(8)响应单位资格承诺书及相关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2020年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合格响应单位特定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若不能如实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叁份(一正两副),并须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封面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询价采购编号、询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二)询价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可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响应供应商未到场,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五)递交响应询价文件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17:00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面注明投标编号、标段号,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创杰公司联系人:潘莉莉联系电话:0512-65238816,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或过时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一律为无效投标。



2、2022年8月15日10:00在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2室创杰公司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十日内签订合同。



五、报价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三项单独制作《响应报价表》。本次报出的价格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响应单位对文件中的工作量和服务的报价包括资料费、调查费、会议费、评审费、人员费、培训费、交通费、办公设备费、食宿费、风险费、保险费、税金、利润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响应报价为最终报价,且总价固定,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成交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成交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不论响应单位是否列出相关费用明细,招标人均可以认为响应单位人已在总价中包含了全部费用。



2、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六、综合说明及其他:



1、响应单位所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



2、响应单位必须承诺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若响应单位在服务期间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可解除服务合同,并不再支付合同费用:



(1)将承包的服务转包他人;



(2)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



(3)无法有效开展服务的其它行为。



4、服务履约期间采购方将按照考核标准对该采购项目服务进行检查考核。



5、成交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招标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价款中扣除。



6、响应单位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响应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7、参照相关法规的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确认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付款步骤:



合同签订生效,乙方开始提供服务后20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待服务结束后支付剩余金额,支付前乙方提供发票给甲方。



八、评审办法:



1、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若满足上述原则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采购单位以抽签的方式决定成交供应商。



九、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合同生效:



1、合同经招标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任何一方均可要求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不违背本合同和甲方采购目的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备存,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十一、其他



1、响应单位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必须对所有采购产品的技术、服务做出应答,如果有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且如成交后发现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则视为虚假响应,按虚假响应处理)



2、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材料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邮编:215002



联系人:潘莉莉联系电话:0512-65238816



采购单位联系人:许雅静联系电话:0512-68125827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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