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调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6-10 09:15:00,更正为:2025-06-20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6-10 09:15:00,更正为:2025-06-20 09:15:00。
更正事项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一项“主要商务要求”其他:报价要求。
原文:其他,★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形式,投标人必须对《采购项目需求清单》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须列明品牌、型号及制造商名称(除“系统对接外”)等信息。各项单价均不得超出最高单价限价,各项总价不得超出最高总价限价,本项目总报价作为评审价。如有缺漏,评审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现更正为:其他,★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形式,投标人必须对《采购项目需求清单》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须列明品牌、型号及制造商名称(除“系统对接外”)等信息。各项单价均不得超出最高单价限价,各项总价不得超出最高总价限价,本项目总报价作为评审价。如有缺漏,评审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投标人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编制分项报价时,须在标的1-12 云刊借阅服务平台填写“系统对接”的报价及“云刊借阅服务平台”的报价,‘系统对接’报价不得超过3万元;‘云刊借阅服务平台’报价不得超过2万元。若投标人在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金额与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的《采购项目需求清单》中报价不一致的,以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为准。
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分项预算单价(元)中“此标的不做分项预算单价限制”及分项预算总价(元)中“此标的不做分项预算总价限制,其预算总价包含在项目总预算中”为平台自动生成内容,各项限价详见采购需求“项目概况”(二)采购项目需求清单。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04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