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 |
| 招标工程项目 | 江西医专一附院门诊综合大楼手术室、中心供应室、屈光治疗室净化装饰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上饶市信州区庆丰路31号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关于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饶发改社会字【2020】6号 |
| 建筑面积 | 1687.0 平方米 | 层次 |
2 层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17701.05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537.16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和自筹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江西医专一附院门诊综合大楼手术室、中心供应室、屈光治疗室
净化装饰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江西医专一附院门诊综合大楼手术室、中心供应室、屈光治疗室净化装饰工程 |
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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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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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人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机电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持有有效岗位证及安全员持有有效C类安全考核证(已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的省市企业投标时凭该省市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可不提供安全员岗位证书)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招【2017】1号)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19】66号文中的“报价承诺法”及标准示范格式文本(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相关文件、电子化评标)。相关的其他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2、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住建云)“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关键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能为本单位以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或国有企业人员且所有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不能有其他的在建工程。 注:因新冠病毒疫情所造成的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税总函【2020】33号)及各省实行减免企业社保险费的通知,对于本项目提供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江西省内投标人按《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1号),外省投标人按其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
4、中标人应按饶府办字[2011]20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5、按饶建发【2018】30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管理规定。
6、附件:投标人依法投标告知书(详见招标文件)。
7、上传到电子投标系统的各类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等扫描件应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资格条件以及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8、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均按饶府厅字【2019】10号文规定,投标时必须提交由法人代表亲自签署的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并将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中标后本承诺书应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内容。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19】66号文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监督机构监督招标人约谈中标单位负责人或建造师,要求中标单位依法签订承诺书。
9、业绩要求:投标企业近 60 个月(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20万(达到80%即可)的类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同一工程必须提供 3 种以上(含 3种)能证明投标企业施工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必备),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施工许可证等任意选择、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10、投标人提供 2009 年 1 月 1 日以后江西省内工程项目中标业绩的,其业绩应当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项目数据——(检索拟查询业绩名称)——项目活动——招投标或施工许可”或者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中标数据(从原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中迁移出)”可以查询到的数据信息业绩,提供外省项目业绩的,应当在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公示并可查询;投标企业提供的企业业绩在所要求的网站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送审文件中应提供业绩查询路径(业绩网上查询结果必须与所提供材料原件一致,文字证明材料无效)。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收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1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1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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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 2022年06月23日 至 2022年07月21日(公告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6月24日 |
| 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2022年06月24日 |
| 获取地址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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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徐女士 | 联系电话 | 18170376723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2年06月23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2年06月23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2年0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