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盛世康城·泰园(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109-511529-17-05-897836】 FGQB-009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屏山之语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屏山之语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109-511529-17-05-897836】 FGQB-009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屏山县天之华以东D02-1地块内。 2.2项目规模:项目位于天之华以东D02-1地块内,占地面积约为5700m2,建筑面积28686.04m2,建筑髙度82.6m,层数为17+2(顶部为假两层,增加高度),标准层层高3.9m(净高2.9m);设置酒店专用停车位340个(地上40个,地下300个),(含设备购置)具体建筑面积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3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酒店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4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 (注册专业) 二级 (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8-03 00:00 至 2022-08-09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网( />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8-25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 />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