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项目名称: | 装备公司南方片区周转设施制作及安装服务专有品类化协议 |
| 完工期: |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详见项目概况) |
| 项目概况: | 根据装备公司产业高速发展,周转设施类集装箱、吊笼、垃圾箱等业务量激增,种类也比较多,所以本着提高作业效率,节约生产成本的原则,拟签装备公司南方片区周转设施制作及安装服务专有品类化协议,更高效、可靠地为油田稳产服务。 完工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有效(签订协议执行方式为 1+1+1,即合同届满 1 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 1 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 |
| 项目所在地: | 可用于服务的投标人施工场地 |
| 服务内容简介: | 集装箱/工具箱、办公/住人集装箱、吊笼、垃圾箱、气瓶架、托架、托盘、油砂罐等周转设施制作及安装服务。涉及上海、广东、海南地区。 |
| 资金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体系要求: (1)投标人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以上资质,并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开标阶段进行“公开信息”响应。“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 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2019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7月22日到2022年07月27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580601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zhangjun11@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12日 09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8月12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网上投标咨询电话:4009282020 1、投诉渠道: 叶萍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邮编:300452 固话:022-25802262 邮箱:yeping@ 2、招标文件资质和业绩要求: 2.1 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书、业绩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开标阶段进行“公开信息”响应。“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2.2“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3、中标策略及协议使用原则: 中标策略:依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当评标合格供应商数量满足3家时,按照评标合格供应商价格排名顺序选取前两家供应商签署一主一辅合同,即以评标合格及价格最低的供应商作为主选供应商,以评标合格及价格次低的供应商作为辅选供应商;当评标合格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时,只与评标合格及价格最低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合同的使用原则(1主+1辅):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作为主选供应商签订合同,推荐的第二中标候选人顺序为辅选供应商并签订合同。在确定主选供应商和辅选供应商后,为避免当出现临时紧急通知需要人员时其可能没有足够的人员可供使用,为不影响生产,执行中按评标合格数量排名依次通知服务。以主选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为基准,按主75%、辅25%的比例分配实际业务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