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长宁县双河镇犁头村乡村振兴产业道路已由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固【2021】3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宁县双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宁县双河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长发改固【2021】38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 2.2建设地点:长宁县双河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新征用地17.8亩,改建长8.3km道路,将原路宽3.5m-4.5m加宽至5.5米水泥混凝土公路。 2.4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B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B信用等级 。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 class="Label3" style="text-align:left">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8-09 00:00 至 2022-08-13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网( />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8-31 10: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
现场递交:投标人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光盘(一式两套),其地点为 / 。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公共资源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