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中医医院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合江县中医医院泸州市智慧医疗大数据平台数据接口改造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泸州市智慧医疗大数据平台是在泸州市卫生健康委统筹规划下,遵循国家医疗健康信息区域互联互通标准的基础上,由泸州市卫生健康委统筹建设的一个泸州市医疗健康数据互联互通的大数据平台。合江县中医医院为实现现有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与泸州市智慧医疗大数据平台的医疗数据和应用互联互通,完成医疗数据的整合和共享,实现应用协同、数据协同、机构协同。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医院现有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制造及运行维护供应商:成都信通网易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数据接口改造服务。
一、采购人:合江县中医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合江县中医医院泸州市智慧医疗大数据平台数据接口改造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15万元。
四、拟推荐供应商:成都信通网易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电商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武兴四路166号1栋7层1号。
五、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陈述:
合江县中医医院泸州市智慧医疗大数据平台数据接口改造项目要求供应商按照《泸州市智慧医疗大数据平台-医疗机构接口标准》的要求对现有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数的据接口进行改造,以实现医院与泸州市智慧医疗大数据平台的医疗数据和应用互联互通,完成医疗数据的整合和共享,实现应用协同、数据协同、机构协同。合江县中医医院现有医院管理信息系统的制造和运行维护均由成都信通网易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成都信通网易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唯一掌握了医院现有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接口的核心专有技术的供应商,若由第三方公司对医院现有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接口进行改造将会因未掌握数据接口的核心专有技术而无法实现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和泸州市智慧医疗大数据平台的医疗数据和应用互联互通,达不到采购目的。
鉴于以上原因,本次采购的合江县中医医院泸州市智慧医疗大数据平台数据接口改造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只能从唯一供应商成都信通网易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处采购合江县中医医院泸州市智慧医疗大数据平台数据接口改造服务。故合江县中医医院申请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
采购人:合江县中医医院
地 址:合江县符阳街道奥荔街1号
联系人: 朱先生
联电话:0830-5270721
代理机构: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9号楼1201室;
联 系 人:龚女士
联系电话:0830-3652522
合江县中医医院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