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安岳县第三水厂改扩能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安岳县第三水厂改扩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发改函【2019】3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岳县柠都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安岳县柠都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安发改函【2019】37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致远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岳县第三水厂内。
2.2 项目概况:淘汰1998年建设的1.4万吨/日水处理能力,新建4万吨/日水处理能力和7000m3清水池一座;铺设DN800原水输水管道12km,铺设DN600输配水管网9km;管网水质在线监测系统,106项水质检测设备。
2.3 工期:7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所有施工。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生产及销售给水用抗冲抗压双轴取向聚氯乙烯(PVC-O)管材能力的企业(提供PVC-O管材质量检测报告),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牵头单位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成员单位: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生产及销售给水用抗冲抗压双轴取向聚氯乙烯(PVC-O)管材能力的企业(提供PVC-O管材质量检测报告)。3.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不得超过3家。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09日开始登陆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jyzx.ziyang.gov.cn/),在注册及登录板块点击“建设工程入口”。或登陆四川建设网网站(http://www.sccin.com/),点击“电子招标”栏目,在左侧栏目中选择“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新版)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29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jyzx.ziyang.gov.cn/),在注册及登录板块点击“建设工程入口”。或登陆四川建设网网站(http://www.sccin.com/),点击“电子招标”栏目,在左侧栏目中选择“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新版)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岳县柠都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岳县岳阳镇北坝路东段124号
邮 编:642350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28-2452248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致远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资阳市雁江区仁德西路222号
邮 编:641300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28-2675751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1年09月0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