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苏相合作区城市家具规划与导则及概念设计的潜在磋商响应单位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6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JX2022-SX-C-003-001号
2、项目名称:苏相合作区城市家具规划与导则及概念设计
3、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总预算金额(含税):人民币 玖拾柒万元整(小写:970000.00元)
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
玖拾柒万元整(小写:970000.00元)
5、采购需求:
(1)在苏相合作区内,以城市道路为核心,进行全面调研,根据现场采集数据,对苏相合作区内各类城市家具做系统性、科学性总结评估。结合上位各项规划及相关规范,总结现场已实施区域成功经验及存在问题。在传统的城市家具调研类别之外,调研重点将放在以下两方面:苏相合作区独有的城市家具形式的发掘;区域内的道路尺度、空间肌理下对城市家具的使用需求和环境需求。
(2)通过对国内外优质公共空间中城市家具的规划设计案例研究,国内外知名城市的类似指引、导则编制及实践项目的研究,对城市家具的研究对象、类型、构成和空间载体进行界定,提取可借鉴的先进经验。
(3)围绕苏相合作区“市域一体化创新发展示范区;科技先导、绿色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园”“生态、智慧、现代”的总体发展定位,把握“一核心、三片区(漕湖创新创智核、漕湖科技产业园南区、漕湖科技产业园北区、漕湖城市生活区)”的城市空间结构,明确苏相合作区城市家具设计的规划理念与原则,提出规划布局。
(4)对整个苏相合作区可承载城市家具的空间进行梳理,以城市道路为核心,并分区分层提出引导要求。根据苏相合作区总体规划划分的漕湖创新创智核、漕湖科技产业园南区、漕湖科技产业园北区、漕湖城市生活区,以及相应的特色定位,形成符合上位规划的分区规划指引。明确区域各自的区域范围、特征、对该片区的城市家具风貌定位提出总体指引。在城市整体定位与目标统一的前提下,针对不同城区片区特点,进行特色设计与设置,做到系统统一、分区特色。
(5)对城市家具进行分类,并在分类的基础上,明确各类城市家具设施的指引要求。将城市家具按照具体功能与设施类别进行分类,初步拟定分为公共服务、公共交通、信息设施3大系统,并进一步细分为若干小类,如公共服务分为景观座椅、垃圾箱、花箱、消防栓等。
根据城市家具分类提出设计指引。明确城市家具的设计要素和风格指引(材质、色彩、风格、造型等),体现区域文化。在城市风貌总体控制下实现个性与共性的统一。在共性引导的基础上,明确重点区域、重要城市道路和节点在设计要素方面可突破的内容和必须遵守的界限。
(6)深入分析并选取若干重要道路、代表性公共空间节点进行概念方案设计。选取城市道路更新改造计划中优先实施、具有典型性的的道路或街巷先行设计,直观检验规划指引研究成果。
(7)提出建设实施及维护管理建议。根据城市建设或更新计划制定城市家具实施计划,分步有序的实施。按照实施主体及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明确后续维护管理机制。
6、验收标准:根据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进行验收。
7、合同履行期限:
(1)调研阶段(项目开展后40日历天内):开展前期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落实调研计划,对苏相合作区城市家具现状进行实地调研,完成调研分析、完成规划大纲文稿。
(2)概念成果阶段(上一阶段完成后40日历天内):完成概念成果(含部分设计方案图),并完成不少于一次的汇报工作,根据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成果。
(3)中期成果阶段(上一阶段完成后40日历天内):完成中期成果(含设计方案图)、规划说明书大纲,并完成不少于两次的汇报工作。根据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成果。
(4)专家论证阶段(上一阶段完成后50日历天内):完成论证成果文本、规划图集、规划说明书等,并召开专家论证会,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成果。
(5)正式成果阶段(上一阶段完成后40日历天内):完善规划成果,提交最终成果并经上级同意,完成本次规划编制工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14日。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在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磋商响应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支付宝小程序或者 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磋商响应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磋商响应单位可办理CA证书(办理流程见办事指引)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 CA 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4、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磋商响应单位,视为未参加该项采购活动,不具备对本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5、售价:无。
6、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磋商响应单位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磋商响应单位自行负责。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 年6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3、方式: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2 年6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线上参加(观看)开标(开启)会方式: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点击“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为了保障工作正常开展,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恢复采购。疫情防控期间具体入场要求请关注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
2、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磋商响应单位,视为未参加该项采购活动,不具备对本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3、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磋商响应单位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响应)须知---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磋商响应单位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磋商响应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磋商响应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开评标结果会在开评标结束的同时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告知磋商响应单位。手机号选自采购系统“文件领取信息”模块中磋商响应单位填写的联系电话,此号码可修改,以信息发送时该处保存的号码为准,请磋商响应单位确保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磋商响应单位不利的后果由磋商响应单位自行承担。
5、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6、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0512-6618609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建设管理局
联 系 方 式:0512- 66188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天和商务大厦6-206
联系方式:0512-652003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业超、张瑾、丁亚萍、陈琼、彭煜
电 话:0512-65200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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