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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技改项目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赣建赣县区招字[2021]第40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技改项目设计招标。
2、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洋塘工业园。
3、项目规模: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技改项目总投资约3.2亿元。本项目的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0吨钨粉、8000吨碳化钨粉,在配置上适当预留扩能空间。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3865.93㎡,总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新建超细碳化钨粉厂房、中粗碳化钨粉厂房、1#/2#仓库、公用站房、备用1#/2#厂房、天然气制氢站、循环水站、固废站、综合楼、园林绿化、市政配套等,采用国内先进工艺设计及先进设备选型及配置,并配备相应的热工、水、电、气、防雷、消防等公用设施。
4、项目投资:总投资额约3.2亿元;设计费约298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工期要求:总设计工期50日历天内完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确定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总服务周期直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
二、设计招标范围
本项目以方案设计投标的形式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包含方案设计(含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细化及优化)、绿色建筑工程设计(符合绿色工厂评价标准)、施工及后续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和项目全过程跟踪配合服务,以及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规程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初步设计评审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三、投标人资质等级及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且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拟派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担任)必须参加开标会,且在开标现场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并同时在资格标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建筑工程甲级和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①、②项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3)拟派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须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单位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及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4)拟派本设计项目的专业负责人至少应包含有金属冶炼、机械、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相关专业的设计人员,专业以注册证书专业或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证为准(职称证书不体现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至少提供7人(不含项目负责人);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单位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省外进赣的投标人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在江西住建云中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必须在江西住建云网站中可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纸质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不能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上查询到的外省进赣设计单位投标人及拟派本项目设计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保函。
(7)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做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8)投标人在我市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四、招标时间及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2、开标地点:赣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西塔三楼)开标室。
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上午)10时00分
五、其他说明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2、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设计单位,或被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赣州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递交方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打包、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递交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电子钥匙CA锁(对该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CA锁)到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电子投标具体操作请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帮助中心-操作手册,自行下载“江西省房建及市政通用模版范本操作手册”)。
4、其他要求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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