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浦片区雨污水管网专项排查整治工程,需确定二家施工单位,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竞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浦片区市政管网专项排查整治工程
2、工程内容:排水户调查、雨污水管网测绘、雨污混接调查、雨污水管网检测评估、管道清淤、现状污水处理厂、泵站、雨污水管道、污水截流系统、阀门井等排水设施调查,雨污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巡查、维修,以及建设单位安排的其他应急整治任务;
3、工程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4、分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程造价:约200万;
6、工期要求:2021.7.30-2021.12.31
7、开工日期:暂定 2021 年 7 月 30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8、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管网排查有评定报告及影像资料,符合相关国家质量标准及要求
9、质保期一年
二、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本项目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3、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的;
2) 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2020年12月-2021年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自主拥有专业排查、清疏设备,并提供发票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其中联合疏通车不少于1台,清淤车不少于1台,CCTV不少于1台,QV不少于1台,毒气检测仪不少于1台;
7、项目业绩要求:提供2016年以来类似业绩(最少一个);类似工程指排水管道工程排查、疏通检测、修复、运维养护等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要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两者缺一不可,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8、投标人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一名,具有安全员C类证书。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0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0.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0.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连建发[2019]18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4)本工程不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件:投标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7)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
三、招标方式:
预选招标,确定2家作为中标人;
四、评标方法
1、本工程采用下浮率进行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10%,
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于2021年7 月12 日至2021年 7月16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解放东路138号2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费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申请书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二楼开标三室
截止时间:2021年7 月 19日上午9:30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杨工 19951884224
八、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