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货物名称: | 广东管道、珠海管道和珠海天然气标志桩、警示牌更新物资采购(重新招标) |
| 交货期: | 详见项目概况 |
| 数量: | 一批 |
| 交货地点: | 广东省中山市、珠海市、江门市、广州南沙区境内。 |
| 项目概况: | 为解决公司管道沿线未单独设置里程桩、原有标志桩类型单一、贴膜容易老化褪色导致标识不清等问题,提升管道标识管理水平,促进管道完整性管理工作,充分应用内检测XYZ检测成果,2022年综合考虑管道主管部门对标志桩的更新要求、现场埋设情况、是否具备准确完整的里程数据等因素,2022年拟选取广东管道中广线中山段(27.2KM)、中广线广州段(26.55KM)、中江线(3KM)、珠中二期剩余管道(14KM)共计约70.75公里管线开展老式标志桩、警示牌更换为新型标志桩、警示牌项目;珠海管道荔湾海气输气干线(荔湾-高栏港)、珠海LNG输气干线(平排山-高栏港)共计约8公里管线老式标志桩、警示牌更换为新型标志桩、警示牌项目;珠海天然气拟选取中电投末站横琴首站至珠海液化管段、石化区6#阀井至26#阀井管段与19#阀井至33#阀井管段、精化区9#阀井至13#阀井管段与10#阀井至广东长兴计量站管段共计约7.2公里管线中不满足埋设要求的标志警示牌更换为新型标志桩、警示牌。 交货期:合同签署后3个月完成供货,甲方通知进场后3个月完成安装工作。合同计划采用“1+1+1”模式签署,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双方无异议,且供应商考评优秀(考核分数≧90分),以补充协议方式续签合同,续签不超过2年。 |
| 项目所在地: | 广东省中山市、珠海市、江门市、广州南沙区境内。 |
| 资金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2.既往业绩:投标人近五年(自2017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一项材质为玻璃钢的标志桩供货的已完成业绩和一项材质为玻璃钢的警示牌供货的已完成业绩,且单项业绩合同金额大于5万元,业绩时间以服务最终整体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业绩合同及验收证明。合同至少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价格页、供货清单页、签署时间页。验收证明应为业主签字或盖章的验收单,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原件备查。 3.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经单位盖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内容) 4.授权唯一性: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中国为本次投标提供该货物的合法正式授权书。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8月09日到2022年08月16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9月01日 09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9月01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无CA锁的必须办理CA锁,否则无法投标) 投标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国海洋石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注册流程”,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 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管道、珠海管道和珠海天然气标志桩、警示牌更新物资采购 招标编号:2022-HW-GK-HYFZ-1282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宋浩冉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5803005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需要开具发票的,请在采办业务系统准确填写开票信息。对于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错误等问题,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3、提醒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必须备注采办包名称及编号,投标人应在标书发售期间尽早购买,避免在截止日当天在线支付遇到问题而导致支付不成功。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务必看清楚所投标段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款。 4、投标人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按要求和格式填写“响应商务和技术星号(★)条款情况公告”和“具备的资质及近年完成的投标业绩公告”内容。投标人所填写的公告表中内容将在开标阶段公告。投标人应对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履行保密职责。 5、投诉联系人 张清 电话010-84527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