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主要商务要求中的付款方式整体更正如下:
1期:支付比例100%,合同签订后设备全部到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及验收合格签字后一个月内,凭:⑴采购人收货证明;⑵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全额发票与请款函;⑶调试验收使用意见;⑷ 有效商检证明文件(如果合同设备为进口货物的情况下要求提供),由采购人为中标人办理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的支付申请手续,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注:按照本年度财政下达预算指标付款,如预算不足延至下一年度支付。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合同文本》中第五点付款方式也一并修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棠下涌东路3号
联系方式:020-89915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B塔603-611房
联系方式:020-62313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小姐
电 话:020-6231376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