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东莞市虎门镇赤岗光纤站综合楼公开招租项目,比选人为广东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编号:03-05-04D-2022-D-A18377。项目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或承租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内容
1.1 项目概况:
(1)地点:东莞市虎门镇;
(2)※出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年(若8月招租成功,该物业将实施分期交付,即2022年9月1日起先交付附楼1-8号铺及附楼二楼(该部分免租期为3个月),2022年11月1日起再交付剩余部分面积(该部分免租期为1个月),整体结束期同为2031年8月31日止 )。
(3)出租地点:东莞市虎门镇赤岗南坊路43号。
(4)※租赁履约保证金:不低于6个月首年月租金。
(5)※合同免租期:不超过3个月。
(6)※预收租金周期:预缴3个月租金,即每期结束前10日内预交下期租金。
(7)租金:首年月度租金(均价)41100.00元/月(含税)。
1.2租赁范围及标段划分情况:
(1)出租范围:东莞市虎门镇赤岗光纤站位于东莞市虎门镇赤岗南坊路43号。本次比选物业为:共1185平方米(不含东莞电信租用部分,租赁范围包括:主楼1-2号铺及楼梯间A处110平方米、附楼第1-8号铺310平方米、附楼二层419平方米、空地346平方米),该面积包含目前暂未到期的3份合同的面积(主楼1-2号铺及楼梯间A处110平方米;空地B处130平方米;空地C处216平方米),该部分面积在招租时约定将于现合同到期后交付;该处物业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由于历史原因,主楼已办理房地产权证,附楼无房地产权证,房屋建筑产权权属为我公司,有东莞市国资委文件(东国资函[2005]39号)证明权属归我公司。该处物业产权清晰,按商业用途出租。
(2)出租面积:本次出租为部分出租。出租建筑面积:该物业的主楼1-2号铺及楼梯间A处110平方米、附楼第1-8号铺310平方米、附楼二层 419平方米、空地346平方米。
(3)标段划分情况:不划分标段。
1.3 本项目设置最低租赁单价限价,最低租赁单价限价为41100.00元/月(含税),参选人报价低于最低租赁单价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 特别说明:
(1)本项目租赁期内,租金每三年递增不低于5%。
(2)经营范围: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经营许可后方可营业,相关费用以及手续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明确不得用作养老产业、娱乐康体、夜生活娱乐场所、桑拿、殡葬、高危化学、易燃易爆品存储等行业,以及预付费会员制等预售类型的运营项目和存在非法融资、集资、互联网小贷等金融行业。不得将承租物业用于从事噪声、污染加工制造类、高危化工品仓储类行业及相关行业;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内部规定的行业或用途。
(3)经营报批:承租方经营之前须相应取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或许可并报我方审核。经营过程中我方有权定期对承租方经营行为与原报审经营范围是否相符进行核查,如有不符,视情节轻重责令承租方整改直至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现状:按现状出租。
(5)承租期间物业所涉及的消防类的许可证明文件和消防安全及设施配套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承租期间承租方为房屋使用安全及消防安全责任主体,签订房屋安全使用及消防安全责任协议。
(6)物业升级改造要求:由于建设年代较久,物业较为残旧,其中内部、外墙、消防、水电、天面漏水等需要进行重大维修,承租方负有对物业整体升级改造工程的义务,投入的改造金额不少于人民币80万元,要求不得破坏房屋建筑物主体结构。承租方必须在该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改造方案及效果图、线路图以及平面图、施工单位资质文件等相关资料报出租方审批,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施工许可行政手续后方可施工;同时,需向出租方缴交20万元作为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在施工完成并通过相关验收合格(提供第三方验收报告)后15日内无息退还。
(7)物业维修界面:租赁期内,除房屋主体结构的维修外,其它均由承租方承担维修维护责任。
(8)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须以承租方为投保人,业主方为受益人,为本项目按年度购买不低于210万(按2500元/平方米成本估算)保额的物业财产险,及每年不低于80万元/次,累计不低于500万元第三者公众险。
2. 承租方资格要求:
2.1 承租方资质条件:
承租方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同时须提供银行账户资金证明(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参选人参选,在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的,除比选文件允许递交备选参选方案且参选文件有明确区分所有备选参选方案的外,否则按否决参选处理。
(1)如参选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显示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件;
(2)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
2.2 承租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5)参选人之间相互串通、或与比选人、代理机构、评选委员会成员串通参选,损害比选人或者其他参选人的合法权益的;
(6)向比选人、代理机构、评选委会成员或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的;
(7)以他人名义参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
(8)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9)参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10)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2.3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承租方提交参选文件时必须提供《参选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或未体现股东/投资人信息或不同参选人“控股股东/投资人”为相同自然人的,其参选文件一律无效。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8月09日至2022年08月12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1)注册:输入网址( style="font-family: 宋体; color: black;">潜在参选人,无须进行此操作。)
(2)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8日09时30分。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中路东城段62号新基地360互联网产业园A座2楼208开评标室。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3.3 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参选保证金:50000.00元人民币。保证金需在项目递交文件前支付至代理公司帐号,提交的保证金应当从参选人账户转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广东公司阳光采购网(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广东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中路东城段62号新基地360互联网产业园A座6楼602
邮编:523000
联系人:雷启华
招标师:李晓军、刘慧、程湘、陈欲科
电话:13326875272
电子邮件:@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218377
比选人:广东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