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乐东10-1气田开发工程项目段塞流捕集器采购
招标人: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标段(包)名称:乐东10-1气田开发工程项目段塞流捕集器采购
标段(包)编号:22-CNCCC-HW-GK-2208/01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乐东10-1气田开发工程项目是我国海上首个超高温高压气田,重点依托乐东 22-1已建平台,通过新建的海管输送至乐东22-1平台,在乐东22-1平台上处理后通过已建的登陆管线输送至终端。
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乐东10-1气田开发工程项目段塞流捕集器采购
主要技术规格:1.段塞流捕集器 (CEP-V-1530):处理能力:最大液量:13.5m3/h;最大气量:12.5x104 Sm3/h;设计压力:7500 kPaG;设计温度:62/-19 ℃;筒体 /封头材质:Q345R(本体)+31603(内衬复合层),内件:31603。2.段塞流捕集器橇(CEP-X-1530) 干重不超过 70000kg。 橇块尺寸(L*W*H,米) 不大于10.0*4.3*5.0。
数量:1 套
交货地点:乐东10-1项目湛江建造场地
交货期:2023年8月30日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投标人/制造商须具备独立完成制造和设计的能力,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A2 级)或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 A2 级)或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在 2019 年 6 月 1 日后取得许可证,按照《市监特设〔 2019〕32 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执行。
2.投标人/制造商应具备并提交在有效期内的 GB/T19001 或 ISO 9001 或 API Q1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所投的产品需同时满足 a)和 b);如 a)业绩的压力和材质可满足 b),则 a)业绩可用于 b)业绩: a)投标人所投的段塞流捕集器应具有至少两个项目在海洋石油/天然气平台或FPSO 平稳运行业绩,且业绩到货验收证明材料签署日期距投标截止日期应为两年或两年以上,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b)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两个项目的压力容器(技术要求:设计压力不低于 7500kPaG且内衬材质为 31603)在海洋石油/天然气平台或 FPSO 平稳运行业绩,且业绩到货验收证明材料签署日期距投标截止日期应为两年或两年以上,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使用环境、技术参数(设计压力和内衬材质)、货物使用地点、招标人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和 2)用户盖章(或签字)的运行证明文件或用户签署的临时/最终接受证书或第三方船级社签署的最终调试报告。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上述信息,均视为无效业绩。
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其他要求: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10月17日到2022年10月24日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7日 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7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
特殊说明: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6号荣城铂郡14楼
联 系 人:莫真英
电子邮箱:mozhy5@
邮 编:570311
联系电话:0898-69091010
异议受理人:黄加全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755-26334422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后海滨路3168号中海油大厦A座12楼
联 系 人:黄加全
电子邮箱:huangjq17@
邮 编:100027
联系电话:0755-2633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