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2021年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7日下午14:00整(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J2021-Y-C-005-001号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2021年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万元;人民币(小写):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评估范围苏州市工业园区除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及科教创新区以外的陆域(约110平方公里)。通过对评估区域的地质调查,查明评估区域及其周边的地质环境条件,查明各区域致灾地质体特征、可能激发的灾害种类,以及致灾地质体致灾的主导因素、从属因素、激发因素,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区内地质灾害进行现状评估;结合本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建设规划特点,对评估区域内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作出预测评估,并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及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建议。为苏州工业园区重点开发区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群防群策、勘查治理和城市规划,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损失提供依据。
区域评估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区域性评估成果进行更新维护,并协助提供园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评估成果查询应用技术服务,根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出具相关项目的评估报告等相关成果。
(二)项目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有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以及拟建项目的特点,结合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确定本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主要任务如下:
1、调查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
2、阐明评估区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布规模、特征、形成条件及诱发因素;
3、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并进行现状、预测和综合评估;
4、针对地质灾害特点,提出防治措施与建议,并作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5、作出结论和建议,重点提出后续工作如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灾保障等相关建议;
6、区域评估成果通过审查并备案后,协助园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成果查询服务工作。
(三)相关技术标准与工作方法要求
1、评估依据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
(3)《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
(4)《关于印发“江苏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0〕353号);
(5)《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管理的意见》(苏国土资发〔2011〕216号);
(6)《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0年)》(苏国土资函〔2017〕135号);
(7)《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三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6〕144号);
(8)《省商务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生态环境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发区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商开发〔2019〕280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2、工作方法
本次工作采用资料收集、野外调查和综合分析研究相结合的技术路线,即在充分收集和分析评估区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地质背景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地质灾害发育的地质背景和地质环境的具体情况,有重点地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综合运用遥感、钻探、取样测试等手段,查明评估区地质灾害的类型、发育特征,分析工程建设、人类活动与地质环境的相互关系和演化趋势,在此基础上对区内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分析评估。
(1)资料收集。全面系统地收集利用已有的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及评估区规划蓝图等资料,尤其是已有的地质灾害调查资料及规划蓝图资料。
(2)地质环境调查。调查评估区地貌成因和形态类型,微地貌分布特征,分析评价地貌形态、高程及其对工程的影响。调查评估区地层岩性的分布特征,褶皱、断裂发育特点,分析评估区及邻近地区区域地质背景,地质构造与地震地质特征,确定地壳稳定性类型。调查评估区及附近第四纪地层成因时代及埋藏分布与岩性特征。
开展水文地质调查。查明地下水类型、水文地质结构特征和补迳排条件,调查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地下水水位及动态特征,调查精度应不低于1:10000区域水文地质调查要求。水文地质钻孔数量一般不少于1个/10km2(面积小于5km2的开发区至少有1个水文地质钻孔),如收集的资料达不到要求,将补充开展水文地质钻探。分析地下水类型、含水岩组特征及分布规律,阐明含水层类型、成因时代、岩性、富水性、埋藏条件,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和水化学类型等。
调查评估区工程地质条件、不良工程地质现象,调查精度达到1:5000工程地质调查要求。每个工程地质分区钻孔数量不少于1个/km2,每个工程地质分区都应满足钻孔控制要求,如收集的资料达不到要求,补充开展工程地质钻探。
野外调查应充分了解项目建设特点的基础上,仔细分析、研究和评价项目建设与地质环境之间可能相互产生的影响,以建设性思路,高质量、前瞻性地做好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同时根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建设规划特点,对评估区进行野外地质环境的调查(包含评估区工程建设的特点及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等),并结合工程钻机对评估区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进行调查,充分查明评估区工程地质条件、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地下水类型、水文地质结构特征和补迳排条件等情况,为区域评估报告的编写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
(3)地质灾害调查。基本查明评估区及周边已发生(或潜在)各种地质灾害的形成条件、分布类型、活动规模、变形特征、诱发因素与形成机制,对其发育程度进行初步评价。针对不同灾种进行重点调查。
(4)综合整理分析、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成果报告编制。
四、进度要求
根据评估范围和工作量,本次评估工作在确定评估单位后90天内完成。签订合同45天内完成外业钻探、调查工作;85天完成评估初稿及内部审核,并组织专家审查;90天项目成果提交并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备,并提供后续5年的单项目查询服务。
五、成果提交
供应商应提交本项目成果如下:
评估区实际材料图,比例尺1:5000,应充分反映调查和收集各类资料,特别是各类钻孔和调查点资料;
水文地质图,精度应满足1:10000水文地质调查要求,成图比例尺1:10000;
水文地质剖面图,水平比例尺1:10000~1:5000,垂直比例尺1:500~1:2000;
各含水层水位等值线图,比例尺按实际情况选取;
环境地质图或综合工程地质图,精度不低于1:5000,成图比例尺1:5000(突发性地质灾害发育区不小于1:2000);
工程地质剖面图,水平比例尺1:5000(突发性地质灾害发育区不小于1:2000),垂直比例尺1:200~1:1000;
单灾种危险性分区及等级图,比例尺按实际情况选取;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图,比例尺1:5000(突发性地质灾害发育区不小于1:2000)。
《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报告》。
其他按照招标人要求需提供的资料,图件成果含矢量(苏州地方坐标和2000坐标各一套)和JPG格式。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其资质类别:危险性评估,资质等级:甲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1日
2、方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1)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
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3)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注意事项:
1)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