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塍港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棠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长塍港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棠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05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岱林-YF2022-001
项目名称:长塍港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棠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0000.00 元
最高限价:700000.00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宜购2022F000629001 | 水污染防治风险评估报告政府采购项目 | 1 | 项 | 7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且采购人资料全部提供齐全,2个月内按要求完成长塍港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棠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采购项目技术报告的送审稿编制,3个月内完成报告修改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5)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
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特定的资质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5日 08:00 至 2022年07月22日 08: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05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单位将资格审查要求的 1-8资料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中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系统内(已注明不需要提供的除外)。投标人必须保证上传的所有证书证件及投标文件扫描件清晰能辨认,由于上传后的投标文件材料不清晰造成专家无法辨识评标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密、纸质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3、现场签到: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企
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签到,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无法参与本项目开 标活动。
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招标代理完成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企业自行对本单位标书进行解密,在宣布开始解密后 30 分钟内必须完成解密。解密时间结束后投标企业未解密的, 作投标无效处理,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
5、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提出询问。
6、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能够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 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 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 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时需将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的回复意见上传至“互动交流”。
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宜春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在ht tps://
7、评标方法和原则: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得分,则按以下顺序排序:(1)以报价低的排列在前;(2)以技术得分高者排序在前;(3)以商务得分高者排序在前;(4)随机抽取。(注:对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财 库〔2019〕9 号 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要求执行)
8、投标保证金:人民陆仟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汇款时注明的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
9、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0、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足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收费标准参照赣招协字【2021】07号收取(不含税)。
11、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12、为保证质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丰生态环境局
地址:宜春市宜丰县耶溪大道81号
联系方式:187209883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岱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宜丰县新昌东大道27号
联系方式:139705530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素素
电话:18720988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