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HRC-ZJK-21027
2.工程名称:赤城县西水沟谷(盛宇)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工程(延崇高速可视面)项目勘察与设计招标
3.工程内容:赤城县西水沟谷(盛宇)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工程(延崇高速可视面)项目勘察与设计招标
4.建设地点:赤城县炮梁乡金家庄-何家窑-西水沟村一带
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后共21天,配合施工的工期至项目结束。
2.2招标范围:赤城县西水沟谷(盛宇)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工程(延崇高速可视面)项目勘察与设计招标
2.3质量标准:合格
2.4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地质灾害治理(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地质灾害治理(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1.2财务要求:1.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18-2020年度(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于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至投标截止日一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税款所属期为2020年7月至今任意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零缴纳的需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
3.缴费所属期为2020年7月至今任意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1.4其他要求: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