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青海公司海南青豫直流项目10万千瓦光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青海公司海南青豫直流项目10万千瓦光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406711,招标人为国能青豫(共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青豫(共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海南州共和塔拉滩,项目总规模为光伏90万千瓦和光热发电10万千瓦。10万千瓦光热电站场址位于海南州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南部,距离共和县城约33km。场址邻近共玉高速和G214国道,对外交通条件便利。
2.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10万千瓦光热EPC总承包项目,负责工程全面建设和管理,范围包括全部工程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物资(指设备、零件、部件、工具、材料等全部货物的总称)采购供应(汽轮机、发电机除外)、设备材料监造(设备监造需委托招标人认可的监造单位,费用由投标人支付)、建筑(包括五通一平、临建等)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考核运行、移交生产、功能试验、初步验收、性能试验、达标创优、竣工验收、技术服务、科研课题研究、培训、配套服务,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期和投资控制)、消缺、验收、最终交付和竣工等全过程的EPC总承包;全站运行、检修维护由投标人负责电站整套系统移交生产验收前运行、检修维护(含镜场清洗)以及负责指导招标人对本工程进行运行并提供自移交生产后一年的运行维护,自工程并网调试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移交生产验收并取得竣工验收文件之日止。按照工期要求、合同规定及技术规范书达到标准,即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符合《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及《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要求。承包商应为达到本目标而履行合同。
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项目移交前必须满足电网公司、行业规范及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本工程项目属于“交钥匙”工程,招标文件中如有漏列的设备、材料、施工项目以及协调事项,这些漏项是为实现本标段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服务等所必需的,均属于本招标范围,所涉及的建筑、设备、材料或服务,均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3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17个月
计划工期开始时间:2022年9月10日,具体以监理的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工期结束时间:2024年2月10日(完成并网),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书面通知为准。
2.1.4工程地点: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塔拉滩
2.1.5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以及工程建设质量满足总承包合同规定的规范标准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及《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要求,质量合格。须取得国家优质工程奖。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50MW及以上光热项目EPC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同类型(光热)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或具有1项300MW及以上火电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或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8-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8-15 18: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08-29 15: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需安装“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才能打开。
(2)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耽误投标文件的制作等事宜。
(3)联系方式:全电子技术支持电话(投标人如有招标文件的打开、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解密、导入导出等问题):010-58131370,QQ咨询:3596126106。
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支付咨询电话:0951-6970944。
招 标 人:国能青豫(共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地 址: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城北新区青海银行5楼 国能(共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邮 编:813000
联 系 人:师敏杰
电 话:15297076803
电子邮箱:12033104@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中路1011号新疆能源公司A座十楼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周万涛、陈新雨
电 话:0991-6809913
电子邮箱:xjzbxm@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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