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合理有序开发兵团九师风光电资源,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开发秩序,促进风光电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持续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1号)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电和风电、光伏等公共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选定项目业主暂行办法》,结合自治区《关于有序推动2021年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兵团第九师一六六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就兵团第九师166团70兆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委托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进行竞争性配置优选。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竞争优选,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1.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兵团第九师166团70兆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
1.2建设规模:新建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70兆瓦。
1.3建设地址:兵团九师166团牧二连地块。
1.4项目建设期:新增项目作为今年保障性并网规模,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投产发电。
1.5开发经营期:以全容量并网发电后开始计算,本项目开发经营期二十五(25)年(不含建设期)。
1.6标段划分:本次磋商为1个标段。即兵团第九师166团70兆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经营范围包含:太阳能光伏电站等新能源电力的投资与开发)。
2.2一个企业集团只能以集团的名义或旗下全资/参股子公司一家参与(注:全资/参股子公司代表股东参与磋商需股东授权)。
2.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应提交“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截图。
2.4投标人应具备项目类似投资建设业绩,投标人需提供投资建设或运行管理新能源项目的业绩材料(核准或备案相关证明文件)。
2.5存在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倒卖前期工作批复文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磋商。已列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监管报告(新能源部分)及工作要求的通知》(国能监管[2015]384号文件)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磋商。
2.6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2.7 本次竞争性磋商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3. 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年8 月18日10 时至2021年8月24日19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购买并下载电子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3.2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址: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下载前须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须同时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税务登记证原件)、本公告第2.3条要求的资料、“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加盖公章。上传成功后,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3 潜在投标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注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网站公司联系,网站公司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8日11时30分,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请在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发至指定邮箱。
4.2 逾期送达的的投标文件无效。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166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单有全
电 话:1339901986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26号时代广场C座36层
联 系 人:任潇潇、钟睿
电 话:0991-8801231(转6628)、13579909639
电子邮件:649842673@qq.com
开户名称: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帐 号:512010100100904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