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22年度区内破损沥青路面维修工程
2、采购内容:AC-13沥青混合料
3、工程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4、采购数量:约4800吨
5、服务时间:2022.8.10-2023.3.1,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与市政设施管养周期一致
6、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质量要求达到合格,符合相关国家质量标准及要求
7、质保期6个月
二、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本项目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自有2000型以上沥青拌合楼并提供相关证明
3、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投标文件组成:
1、附件1:报价表(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自有生产设备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说明:投标人需按附表格式填写,投标文件需提供上述完整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文件真实性负责,所有证件原件需备查。投标文件需密封,装订成册,封签上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投标报价:
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进行报价;最高限价500元/吨;
2、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评标价=除税价
五、工程结算原则:
以双方签字确认的磅单按实结算;
六、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及进度款,服务期满,所有材料全部供应完成后1个月内,根据双方确定的结算金额,付至结算价款的50%,所有材料全部供货完成满6个月后,支付剩余的50%,以上付款均不计取资金成本及利息。付款前供应商需根据付款金额开具税务局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材料款支付。
七、其他要求
1、本工程提供的沥青混合料不得掺加再生料;
2、沥青混合料性能指标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要求;出厂温度符合规范要求;每发现一次材料不合格,支付违约金1000元,同时,我公司有权退回不合格材料,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供货单位负责;
3、发出供料通知后,2天内必须完成材料生产、供应,每推迟1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推迟超过3天,我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4、运输车辆必须加盖保温措施,并提前至少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摊铺候料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由于供料原因造成的机械怠工,由材料供应商按照怠工台班进行补偿,在结算时扣除;
5、运输过程中涉及到交警协调事宜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6、本次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磅单累计为准;
八、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池月路6号(近金桥路路口)新海连市政202会议室。
2、截止时间:2022年8月15日15:00
3、开标时间:2022年8月15日15:00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邀请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池月路6号(近金桥路路口)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18-80198787
十、监督投诉
监督电话 0518-85882962
连云港新海连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