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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大理州宾川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 招标编号:E53A00421001624 |
修改记录
致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中“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下浮率≥15%;计费依据:计价格[2002]10号文,以经批复的实施方案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包含设备费)为基数;”变更为:“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下浮率≥3%;计费依据:以经批复的实施方案概算中的勘察设计费为基数;”;
“勘察设计费结算价=最终审定的实施方案建安工程费(包含设备费)为基数(下浮前),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标准计算*(1-下浮率)进行结算;” 变更为:“勘察设计费结算价=经批复的实施方案概算中的勘察设计费*(1-下浮率)进行结算;”。
2、“评标办法”中勘察设计费下浮报价评分标准调整为: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勘察设计费下浮报价 | 5分 | (1)勘察设计费下浮率应≧3%; (2)以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 (3)投标报价分值计算按下列公式: 差值=|投标报价下浮率-评标基准值| 如果投标报价下浮率>评标基准值,则评标价得分=5-差值×100×0.5 如果投标报价下浮率<评标基准值,则评标价得分=5-差值×100×1 评标基准价取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
3、“可研相关资料”须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404领取(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
4、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均保持不变。
注:①更正后的补遗通知书已上传至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如各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更新补遗通知导致投标文件内容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各投标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②补遗书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的,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所作的解释为准。
招 标 人:宾川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