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锡林浩特东站及配套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WZ2022-11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建锡林浩特东站及配套改造工程招标人为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专项技术改造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公告附表中甲供物资设备第一次公开挂网后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不足三个,现进行公开二次招标。
2.1新建锡林浩特东站及配套改造工程:锡林浩特东周边4个电厂大量粉煤灰、脱硫石膏积压,给锡林郭勒盟境内生态环境保护带来巨大环保压力,鉴于国铁集团已批复锡林浩特至曹妃甸港口运输路径,本项目的建设为尽快解决锡盟地区粉煤灰综合利用和生态处理提供了快捷的外运通道,在促进锡盟地区粉煤灰综合利用和生态处理的同时﹐又可吸引周边电厂粉煤灰、脱硫石膏由公路运输转移至铁路运输。同时,本项目的建设还可以降低运输成本,有效吸引周边电厂煤炭“公转铁”,实现运输增量,提高运输效率,是落实国家“公转铁”政策的有效措施,新建锡林浩特东站及配套改造是必要的。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建管甲供物资包含但不限于
汽车衡设备品种、数量、包件号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3.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三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企业目前不处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并附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用户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本公司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说明和承诺并加盖公章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同时登录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 )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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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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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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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东街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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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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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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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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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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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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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47979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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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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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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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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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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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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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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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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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占辉、李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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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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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2863614、17695520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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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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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gsh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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