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GC532900202100221001001 |
标段名称: |
大丽、楚大、大保三个高速路交警大队营房建设项目绿化及灌溉给水管网工程总承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09-22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10-11 09:30 |
开标地点: |
6号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智能开标、现场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15.586323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大丽、楚大、大保三个高速路交警大队营房建设项目绿化及灌溉给水管网工程总承包的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优化、工程量优化,并承担本项目所有景观绿化及灌溉给水管网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资质承担范围内含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内容。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景观园林中级及以上职称;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景观园林中级及以上职称; (3)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景观园林中级及以上职称;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施工项目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EPC总承包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有明确的竣工时间,如无法判断竣工时间,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 |
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6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1-10-11 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