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2.1.1 工程名称:张北县“空心村”治理建设项目-土地复垦调整工程监理
2.1.2 质量要求:合格。
2.1
2.1.3 建设地址:张北县大河镇、单晶河乡、公会镇。
2.1.4 建设规模:复垦总规模 1408.9635 亩。
2.1.5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并移交给土地权利人为止。
2.1.6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7 标段划分:
一标段:十二批次大河镇、十四批次公会镇;
二标段:十三批次单晶河乡、二十批次单晶河乡;
各投标单位可以对本项目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为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一家投标单位只可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根据标段顺序评标,如其中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参与下一标段评审但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四表一注)或银行资信证明(2022年7月1日以后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应与企业资质证书专业一致)。
3.1.5其他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备案资料。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 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