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原公告采购文件中报价表格式有误,现予以更正,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变,更正后的报价表为:
报价表
(此表不需载入响应文件,仅供现场报价时使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第 包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合计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大厦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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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64,380元 |
报价合计 | 人民币小写(万元): |
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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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进口货物请列明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和不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
2.应完整填写项目内容。
3.“第 包”处,有分包号的,填写参与项目所属分包号,无分包的填写“/”。
4.项目有分包的,报价表应分包填写。
5.此表供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现场最终报价时填写提交。
6.供应商可提前填写完成,最终报价时直接提交,也可在最终报价时由代理机构提供,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填写完成后提交。
7.供应商报价表提前填写完成的,若要密封需至少在密封袋的最外层封面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全称、开标日日期,若有分包的还应注明分包号,密封袋供应商名称全称处盖供应商单位章(鲜章)。若不密封的由供应商自行妥善保管。现场在指定位置填写的可不密封。
8.供应商可根据采购物品的类型自行添加行。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供应商名称全称: (填写)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