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补遗文件
一.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文件作如下修改:
- 招标公告3. 1.2业绩要求:近年( 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 (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提供原件备查((☑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更正为: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提供原件备查□ 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更正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4人
二:如招标公告及文件中内容与本补遗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文件约定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泸定县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2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