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建议是否可以修改为“广东范围内” |
| 否,按原招标文件要求。 |
2 | 定标因素中,价格因素、资信因素、团队因素、方案因素分别占比(%)多少? | | 本项目为评定分离项目,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因素及定标参考资料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并排序。 |
3 | 定标因素中,价格因素的评分标准是否是最低价最高分?若不是,请给评分计算标准。 | | 本项目价格因素的评审标准不是最低价中标。本项目为评定分离项目,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因素及定标参考资料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并排序。 |
4 | 投标人设计业绩、团队配备、整体设计思路、重难点分析的各项分值和计算标准是? | | 本项目为评定分离项目,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因素及定标参考资料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并排序。 |
5 | 本次投标是否有二轮议价? | | 本项目没有二轮议价的环节。 |
6 | 本次是否会安排现场述标? | | 本项目不安排现场述标。 |
7 | 招标文件的定标因素及资格要求中有歧义,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中,写的是商业建筑的建筑设计业绩(其中包含室内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是否可以理解为不是提供建筑设计业绩,而是提供商业室内设计业绩即可?(商业室内改造设计业绩优先) | 
| 根据业绩要求的备注“建筑工程根据GB/T50841-2013,分为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及其他建筑工程等。其中民用建筑工程包含…商业建筑(百货商场、综合商厦、购物中心、会展中心、专业商店等)”。投标人需提供与商业建筑相关的建筑设计业绩,且业绩设计范围必须包含室内设计,设计阶段含方案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
8 | 北入口建筑幕墙该四处能否做遮挡? |
| 该位置为商场入口幕墙橱窗,不建议做遮挡。 |
9 | 暗标情况下,项目名称、文本边幅大小等是否有统一要求? | | 本项目没有统一要求。 |
10 | 乙方所进行的下列工作仍属于本合同范围内的服务,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额外的费用: (1)乙方根据甲方在设计期间提出的原定范围内的修改意见做出的设计调整和修改。 (2)(3)…… 原因:建议合理补充、明确范围。 | 合同:第五条第3点 乙方所进行的下列工作仍属于本合同范围内的服务,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额外的费用: (1)乙方根据甲方在设计期间提出的修改意见做出的设计调整和修改。 (2)(3)…… | 按合同约定。 |
11 | 设计变更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设计范围或设计内容,或甲方在对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进行书面确认后提出重大调整导致乙方需重新设计或对已完成的设计工作进行根本性修改(指重新设计/修改面积达到对应设计区域实际设计面积的5%或以上)的,甲方应按下列标准另行向乙方支付设计服务费:…… 原因:“重大调整”“根本性修改”等词约定较含糊,建议依具体比例,以便双方后续执行。 | 合同:第五条第5点 设计变更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设计范围或设计内容,或甲方在对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进行书面确认后提出重大调整导致乙方需重新设计或对已完成的设计工作进行根本性修改的,甲方应按下列标准另行向乙方支付设计服务费:…… | 按合同约定。 |
12 | 如甲方有需要组织乙方召开现场会议或需要乙方参与项目现场工作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参加。 原因:建议合理修改,若差旅要求超报价范围,则应额外补费。 | 合同:第六条第17点 如甲方有需要组织乙方召开现场会议或需要乙方参与项目现场工作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参加,甲方无需因此向乙方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 按合同约定。 |
13 | 建议增加: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如有该类设计内容,乙方有权不予签字盖章,但不影响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原因:建议合理补充。 | 合同:第六条 | 按合同约定。 |
14 | 乙方于本合同项下完成的图纸、设计方案等所有设计文件的知识产权在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费用后归甲方所有。…… 原因:设计成果在甲方付费后,归甲方所有。 | 合同:第八条第2点 乙方于本合同项下完成的图纸、设计方案等所有设计文件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 按合同约定。 |
15 | 甲方逾期30天仍未支付设计服务费的,自第31天起,每日应按应付未付款金额的0.0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应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但乙方未收到上阶段设计费用之前,有权延期提交当期设计成果,且乙方无需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或损害赔偿的责任;逾期支付超过60天的,…… 原因:未收到上阶段费用,我司可继续配合工作,但成果的提交仍需以收到上阶段费用为准,建议合理补充该约定。 | 合同:第九条第1点 甲方逾期30天仍未支付设计服务费的,自第31天起,每日应按应付未付款金额的0.0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应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合同;逾期支付超过60天的,…… | 按合同约定。 |
16 | 乙方逾期完成设计工作、或逾期提交设计文件、或逾期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人民币3,000元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原因:单天逾期罚金过重,建议合理修改。 | 合同:第九条第2点 乙方逾期完成设计工作、或逾期提交设计文件、或逾期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人民币30,000元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按合同约定。 |
17 | 因乙方原因导致终版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经修改三次仍无法通过政府部门审批,或虽未超过三次修改但逾期时间超过60天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总设计服务费20%的违约金。 原因:建议合理补充。 | 合同:第九条第3点 因乙方原因导致设计成果文件经修改三次仍无法通过政府部门审批,或虽未超过三次修改但逾期时间超过60天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总设计服务费20%的违约金。 | 按合同约定。 |
18 | 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设计服务费按以下规定结算: (1)针对乙方已提交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成果,如甲方同意使用的,则甲方按乙方已完成的设计成果向乙方支付设计服务费;如甲方不同意使用的,则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该等设计成果的设计服务费,如甲方已支付了设计服务费的,则乙方应于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20天内将甲方已支付的设计服务费无息退还甲方,甲方应将该等设计成果归还乙方。 (2)针对乙方未提交甲方的设计成果,甲方无需就该等设计成果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如甲方已支付了设计服务费的,则乙方应于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20天内将甲方已支付的设计服务费无息退还甲方。 原因:甲方已付费的成果即表明成果提交并经甲方确认,该部分费用不予退的,建议合理修改。 | 合同:第九条第6点 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设计服务费按以下规定结算: (1)针对乙方已提交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成果,如甲方同意使用的,则甲方按乙方已完成的设计成果向乙方支付设计服务费;如甲方不同意使用的,则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该等设计成果的设计服务费。 (2)针对乙方未提交甲方的设计成果,甲方无需就该等设计成果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如甲方已预付了设计服务费的,则乙方应于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20天内将甲方已支付的设计服务费无息退还甲方。 | 按合同约定。 |
19 | 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超过本合同总额。 原因:作为设计方,完成本项目最大的利益就是收取合同总费用,相对而言,赔偿额也不应超过此总额。 | 合同:第九条第7点 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 按合同约定。 |
20 | 建议增加:本项目整体设计服务周期 (从启动工作至施工完成)累计为18个月,若因委托方原因超过上述服务周期,委托方按照5万元/月向设计方支付设计服务费。若设计过程中项目暂停,委托方应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设计方,暂停时间不计入上述周期。 原因:实际项目进行过程中,有可能出现非乙方原因导致的项目周期延长,作为设计单位从公司运营需要对项目投入成本进行基本的把控。 | 合同:第十三条 | 按合同约定。 |
21 | 项目启动金、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 第五阶段:招标及施工配合阶段、竣工验收,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本项目投入使用或开业(以先时间为准)之日起30天内 原因:建议合理修改并补充支付条件。 | 合同:附件3 各阶段设计服务费 项目启动金、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 第五阶段:招标及施工配合阶段、竣工验收,10%,联合体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 | 按合同约定。 |
22 | 关于招标文件2.1合同附件1:设计任务书提到的“五、设计各阶段内容及成果要求(1)设计成果:扩初设计阶段:6.灯光专业的1)室内外灯具送样”部分,我司做承接的灯光设计内容无法送至灯具小样,只能配合后期灯具供应商,来测试灯具参数,关于此部分成果我司是否可以不提供灯具小样而是通过配合灯具供应商测试灯具参数来满足? | |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灯具小样,从灯具款式、参数、型号等资料齐全以保证灯光设计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