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等级保护测评采购项目(三年)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YNZECG-2021-25
项目概况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等级保护测评采购项目(三年)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dlggzy.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1年09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等级保护测评采购项目(三年),采购人为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1532900015239911N,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中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32901MA6NFCJP9W,该项目已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项目简介:
2.1.采购内容: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等级保护测评采购项目(三年),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六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2.采购预算价:单价7万元/年,三年预算总价:21万元;
最高磋商限价:单价7万元/年,三年预算总价:21万元。
2.3.价格上限: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印发的大财资[2018]90号文件规定,对部分产品(服务)设置了单位价格上限(详见2.2),各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注意,对产品(服务)设置了单位价格上限的,供应商在单项单价报价中不得超过单位价格上限,磋商总报价不能超最高磋商限价。
2.4.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2.0)第三级要求及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其他相关要求。
2.5.服务期限:三年。
2.6.服务地点: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2.7验收时间:成交人需在签订采购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采购人指定系统的系统备案、测评等相关工作。
2.8.付款方式:采购合同三年一签,测评服务费一年一付,每年测评结束提交测评报告后进行当年支付。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3.1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除外)和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除外);
(2)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3)供应商须具备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且备案在有效期内)和省级或以上公安网络安全保卫部门颁发的技术支持单位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财务状况:供应商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扫描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验资报告。(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还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磋商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7)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和途径:2021年09月13日至2021年09月17日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dlggzy.cn/)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电子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未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办理企业数字证书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此为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注:根据大发改法规〔2020〕188 号文、《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停止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费收取的批复》(大政复〔2021〕25号)文件要求规定,本项目不得再收取磋商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费及交易平台使用费。)
五、电子磋商文件的编制
5.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格式为*.ZCTBJ,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磋商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如磋商供应商未使用最新版本编制系统编制磋商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网站技术原因造成无法读取的除外)。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24日09时30分(即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截止时间前的任意时间段内均可递交),地点为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6.2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前,仅需在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具体要求:(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自行“上传响应文件回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电子评标;供应商需在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再提供电子光盘和纸质响应文件。
6.3①因本采购项目需要所有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第二轮报价,所以只能采用现场开标现场解密。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持响应文件加密的CA数字证书到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开标现场进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响应文件其他要求不变。②到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采购。③磋商文件内容、公告与本条规定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条规定为准;
七.温馨
7.1.在编制磋商文件时在筑龙招标助手里存在“电子竞争性磋商编制及报送要求”的内容,现因暂时更改不了其中的内容,此地方所要求的现场递交刻录光盘本次采购不做要求,不需要提供。
7.2.技术操作咨询: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872-2145668、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8.1开标地点: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理市全民健身中心南侧,具体开标厅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8.2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4日09时30分。
九、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臧聪
联系电话:13577218740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林峰
联系电话:15096953337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