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产业职工服务中心项目已由射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射阳县沿海投资有限公司实施新能源产业职工服务中心项目核准的批复》射行审投资审〔2022〕1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射阳县沿海投资有限公司 ,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能源产业职工服务中心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境内
2、工程规模:本项目占地75亩,总建筑面积86600m²,主要建设职工宿舍7幢39000平方米、食堂9800平方米、1幢综合商住楼18400平方米、商铺9700平方米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一标段主要施工范围包括1#住宿楼、商业配套、食堂、配电房、地下车库、水泵房、燃气瓶储间及相关附属等内容;二标段主要施工范围包括2#~8#住宿楼(桩基、土建、安装)及道路、铺装、绿化、配电房、路灯、雨污水管网、给水管网、消防管网等内容;
3、招标范围:新能源产业职工服务中心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二标段)包括2#~8#住宿楼(桩基、土建、安装)及道路、铺装、绿化、配电房、路灯、雨污水管网、给水管网、消防管网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期及质保期的全部监理服务(图纸施工图变更及增减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合同、进度等进行监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备注:工程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含变更图纸)、增减项目等为依据。施工单位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等,免费提供监理服务】。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4、服务内容: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
5、监理服务期: 43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及质保期同步,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进场日期起算,与项目实施同步,服从项目建设进度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到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资料移交为止,且施工单位质保期内的维修,免费提供监理服务)。
6、监理招标控制价:118万元
监理费用结算价:监理招标中标价×(工程施工招标中标价/11807.73万元)
7、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新能源产业职工服务中心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二标段) | 包括2#~8#住宿楼(桩基、土建、安装)及道路、铺装、绿化、配电房、路灯、雨污水管网、给水管网、消防管网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期及质保期的全部监理服务(图纸施工图变更及增减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合同、进度等进行监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备注:工程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含变更图纸)、增减项目等为依据。施工单位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等,免费提供监理服务】。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
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即:兼投不兼中)。开评标顺序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即:一标段→二标段。在前面标段被确认为中标候选人的,其后续标段的有效投标报价仍可参与基准价计算,但不推荐作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不因前面开标、评标确认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复议被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而改变后面开标、评标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结果。
8、其它:
8.1 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8.2 质量标准:合格。
8.3 安全文明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 零,达到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
8.4 投资目标:强化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 准概算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8.5 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 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 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县政务网”公示期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具有单项施工合同额7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工业建筑、仓储建筑、农业建筑)的工程监理业绩。
说明:
(1)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
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凡上述平台查询不到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
(2)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3)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怀疑涉嫌造假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调查取证时,如能够调取到当地主管部门存档资料的,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7、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③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4)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5)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注: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须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 理人员配备须合理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体监理组人员数量根据实际工程量及施工 进度配备,需满足工程需要,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 件要求。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须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及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0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2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入围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射阳政务网上发布。
八、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九、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沿海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健康一路与碧海路交叉口金港商务大厦五楼
联系人:路忠川
电话:0515-68016815
代理机构: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区希望大道中路22号海韵大厦2幢717室
联 系 人:刘静
联系电话:0515-82377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