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度大米集中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1.1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度大米集中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1.2 项目编号:CZ2022007974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分为两个子包,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子包或两个子包进行投标,每个子包选取一名中标人,两个子包可兼投兼中。每个子包须单独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单独制作投标文件。
包一项目总限价:人民币36702000元/2年(含税)。
包二项目总限价:人民币4500000元/2年(含税)。
包一:
序号 | 招标内容 | 质量等级及类别 | 外包装规格 | 单价限价 (单位:元/公斤,人民币) (含税) | 预估采购数量(单位:公斤) | 小计 (单位:元,人民币) (含税) |
1 | 秋田小町 | 国标《GB1354大米》普通一级新米粳米、精碾(无虫害、比例均匀饱满)(其他要求见用户需求) | 25kg/包 | 5.16 | 4570241 | 23582443.56 |
2 | 稻花香 弱碱米 | 国标《GB1354大米》普通一级新米粳米、精碾(无虫害、比例均匀饱满)(其他要求见用户需求) | 25kg/包 | 7.45 | 1196450 | 8913552.5 |
3 | 优选稻花香 | 国标《GB1354大米》普通一级新米粳米、精碾(无虫害、比例均匀饱满)(其他要求见用户需求) | 25kg/包 | 14.01 | 130000 | 1821300 |
4 | 茉莉香米 | 香米纯度≥92%(无虫害、比例均匀饱满)(其他要求见用户需求) | 5kg/包 | 13.8 | 101761 | 1404301.8 |
5 | 弱碱圆粒东北大米 | 国标一级新米粳米 | 25kg/包 | 5.16 | 190000 | 980400 |
总计 | 36702000 |
包二:
序号 | 招标内容 | 质量等级及类别 | 外包装规格 | 单价限价 (单位:元/公斤,人民币) (含税) | 预估采购数量(单位:公斤) | 小计 (单位:元,人民币) (含税) |
1 | 有机秋田小町 | 国标《GB1354大米》普通一级新米粳米、精碾(无虫害、无异物、比例均匀饱满)(其他要求见用户需求) | 25kg/包 | 5.5 | 580000 | 3190000 |
2 | 有机长粒香 | 25kg/包 | 6.52 | 180000 | 1173600 |
3 | 有机秋田小町 | 国标《GB1354大米》普通一级新米粳米、精碾(无虫害、无异物、比例均匀饱满)(其他要求见用户需求) | 10kg/包 | 5.5 | 11499 | 63244.5 |
4 | 有机长粒香 | 10kg/包 | 6.52 | 11220 | 73154.4 |
总计 | 4500000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以上物料饭堂与生产共用。订单显示为饭堂使用时,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 详见招标内容 | 广州南联食品有限公司总部及各分子公司(注:中标供应商负责卸货、拉货入库,并将不符合招标人收货要求的产品作退货处理。中标供应商需保证固定专业的运输车辆和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保障配送服务。运输、搬运等费用和交货前货物的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 | 按招标人订货单分批交货,招标人下单后5个日历日内(包括所有节假日期间)配送至招标人指定收货地点。 |
1.6.1 详细配送地址如下:
项次 | 单位名称 | 收货地址 |
1 | 广州总部 |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仓库 |
2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沈阳桃仙国际机场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采供部 |
3 | 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深圳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围社区兴华路21号第一工业区工业大厦2楼 |
4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 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南航黑龙江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5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 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80-3号 |
6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十四号与五号路交汇 |
7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南航食品厂配餐楼 |
8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天河机场内,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9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花机场南航食品大楼仓库 |
10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机场南航基地海口航空食品厂原材料仓库 |
11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 桂林市两江国际机场南航广西分公司基地桂林航食厂 |
12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草堂生活B区豪苑航食厂 |
13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 广东省揭阳空港经济区登岗镇揭阳潮汕机场云湖路与蝴蝶路交界处航空配餐楼 |
14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 贵州省贵阳市龙洞堡机场路1号 |
15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乌鲁木齐市迎宾路1341号 |
16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北京市大兴国际机场 |
17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机场南航综合楼 |
18 | 南航在国内其它机场指定机供品配供点 | / |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生产厂家。(注意: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HACCP体系或者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包2除提供上述资质材料外还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机食品认证证书。进口食品不用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包内所有投标产品近一年内政府监督部门认可的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GB/T 1354大米》或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标准的产品检验报告(报告上需有CMA标识),提供企标报告的还须提供在当地备案的企业标准扫描件。(注意:须提供所投标包内所有投标产品近一年内(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或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企业标准扫描件、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如为进口产品须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送检人须为投标人)
2.4 投标人须采购配送流程完善,具备良好的物流配送能力,货运车辆符合国家食品配送标准及食品运输及储存条件。(注意:自有货运车辆须提供购买人为该公司/法人/被授权人的购车发票或行驶证所有人为该公司/法人/被授权人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以及含有车牌号的车辆整体照片;租赁货运车辆须提供与物流公司/租赁公司有效期内的合同扫描件)。
2.5 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意: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开具过的供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扫描件1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票内容含本项目要求的产品,不接受电子发票截图,且需要有投标人盖章)
2.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7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8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